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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绍兴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06 11: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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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安委办〔2023〕48 号

各区、县(市)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3年绍兴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绍兴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23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和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工作部署,结合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以下分别简称“大排查大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及自查自纠工作,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活动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排查整治、培训宣讲、应急演练、媒体曝光等活动,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拧紧各级各部门责任传导链条,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全面筑牢安全防线,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绍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安排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一主题,紧密联系本地区实际,精心策划、认真落实,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

(一)扎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理念转化为工作举措,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水平,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各地、各部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发表评论文章、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与成效。各企业要通过“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警示教育,树牢安全红线意识。

2.扎实推进调查研究。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和自查自纠驻点督查、检查核查等工作,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交流深入基层、企业、车间一线,了解镇街、企业、员工关于安全生产的急难愁盼问题。针对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意识、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安全、不会安全等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为安全生产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实招、办实事、谋实效。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六进”宣传

突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通过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等活动推进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有效提升全民安全素养。

1.进企业、进单位。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本地、本行业企业学习安全生产法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导开展一轮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外租外包大排查”。各地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一份“安全责任承诺书”、写一封“致全体职工家属的安全生产倡议书”,向全体员工承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发动员工及其家属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和自查自纠走深走实。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组织观看《武义4.17重大火灾事故警示片》,开展外包外租、电焊作业动火作业等警示教育。持续开展“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百场安全培训进企业”“危化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等培训教育活动,结合企业安全风险特点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升重点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打好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主动仗”。

2.进学校、进家庭。组织开展“应急安全训练营”活动,以“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学安全、懂安全、会安全。各地、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指导,通过上一堂应急安全专题课、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等活动,发动在绍高校、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及师生家庭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自查自纠。鼓励学生给父母写一封“安全”书信,积极倡导人人争当安全生产“志愿者”。

3.进农村、进社区。强化党建引领,联合社会救援力量协会,组建“应急科普宣讲团”,培育党建联建品牌,持续开展“党建联建聚合力 应急科普下基层”活动。各地要指导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加强应急演练,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每个村(社区)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应急逃生演练。要发动群团组织、社区党员、志愿者、物业公司力量开展“敲门入户”安全宣传,唱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救“合奏曲”。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参加“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广场咨询日”等全国、全省、全市的宣传活动。

(三)广泛开展社会面安全宣传

按照省安委办关于自查自纠“五进”宣传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挖掘典型人物和做法,广泛宣传工作成效和亮点,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报道。加强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月”社会化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1.加强媒体宣传。依托《绍兴日报》、“越牛”新闻客户端“大排查大整治”专栏和绍兴电视台《今日焦点》栏目,集中报道一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纠“五进”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典型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一案双罚”、行刑衔接典型案例。推出《绍兴日报》“安全生产月”专版,晾晒市级各安全专委办工作成效。各区、县(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报网微端开设专题专栏,形成宣传热潮,强化警示震慑。

2.加强普法宣传。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普法学习教育,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作一批“以案释法”科普作品、短视频、公益广告,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各地要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建立健全“内部吹哨人”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3.加强氛围宣传。各地要在工业园区与企业、交通枢纽、商贸综合体、写字楼、文化休闲场所、村社宣传栏等重点场所张贴、悬挂安全生产月和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纠“五进”横幅、标语、挂图,在交通工具显示屏、楼宇电梯广告屏、户外大屏等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各部门(单位)要在主管主办的报刊杂志、官方网站、“两微一端”开展专题宣传,形成强大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结合本地、本领域实际,细化制定活动方案和重点、亮点活动安排,市安委办将集中印发全市重点活动计划。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创新宣传形式。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总抓手,把大排查大整治和自查自纠纳入“安全生产月”宣传重要内容统筹推进,以短视频、条漫、曲艺作品等不同年龄段人群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宣传,助推大排查大整治和自查自纠取得实效。

(三)加强新闻宣传。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协作,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其新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加密宣传频次,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争当吹哨人”的宣传氛围。

请各地、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1)和重点、亮点活动清单(附件2)于5月30日前反馈至市安委办,活动总结和统计表(附件3)请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市安委办(联系人:叶燕枫,电话:85170087,浙政钉:市应急管理局-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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