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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575G/2021-004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1-08-10
主题分类: 应急 发文字号: 绍应急〔2021〕25号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市危化、工矿企业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10 17: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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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应急〔2021〕25号

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

近期,疫情形势日益严峻,防控压力持续增大,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危化、工矿企业疫情防控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地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思想上高度警惕、毫不松懈,行动上迅速有力。要迅速将相关疫情防控指示精神传递给属地相关企业,并督促企业做好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发展变化,修订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增强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并持续落实。

二、加强疫情防控。各地要指导督促企业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企业提前研判掌握本单位疫情防控状况,加大员工管控力度,做到“四个必须”(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以及是否接种疫苗,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出行情况,必须每日对上岗人员进行入厂前体温检测,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办公楼、车间、餐厅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消杀防疫)。因疫情隔离导致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不在岗的,要及时调整补充,禁止重点岗位人员缺位运行。

三、加强安全监管。当前正值酷热高温季节,台风、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多发,危化、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利因素增多,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各地要全面分析研判各类风险隐患,深入研究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要紧盯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有限空间、地下矿山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要严格履行特殊作业审批程序和管理制度,严禁“三违”行为。要督促次氯酸钠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生产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要加强对辖区内涉疫医用器材、耗材,卫生防护用品等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做到全覆盖,做好台账资料。

四、加强应急准备。各地要加强与当地卫健部门沟通联系,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督促各类应急力量做好应急准备和值守备勤。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补充增加疫情应对下相关防控、处置措施,同时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绍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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