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31 10: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分享:


绍市安委办〔2023〕7 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绍市安委〔2022〕14号),严密防范事故风险,细化落实责任措施,有效消除一批安全生产顽疾痼瘴,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经研究,市安委办决定对36个企业(场所)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和治理,现予公布。 请各地政府和市级相关专委办督促挂牌单位严格按照治理要求,认真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各地要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期限到期后10日内,严格按照隐患整改验收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级专委办核查,核查通过后将验收资料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予以销号。 

附件:1. 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2. 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 


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