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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燃气领域安全防范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2-23 14: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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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安委办〔2022〕1 号

各区、县(市)安委办,市级各专业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燃气领域安全风险突出,事故破坏性大,每年全国各地均有涉及燃气领域各环节的事故发生。1月7日,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发生坍塌造成人员被困,疑似食堂燃气泄漏燃爆,事故造成16人死亡、10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领导要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决树牢底线思维

进入冬季是城镇燃气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各地、各专业安委办及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清醒认识当前燃气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深化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相关工作,坚决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迅速行动,开展燃气动力车辆专项检查。

汽运集团即日起要对所属的燃气动力客运车辆进行停运检查,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张清单”要求,牵头组织对汽运集团燃气动力客运车辆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投运。市级有关部门要立即对车用天然气市场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摸清使用液化天然气(LNG)车辆、LNG气瓶、LNG气瓶充装站、LNG气瓶检验机构等情况,突出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健全排查清单台账,切实消除潜在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交投集团、公用事业集团等部门(单位)于1月12日前将排查清单报市交通运输专业安委办(市交通运输局)。

三、各司其职,全面开展燃气领域安全整治。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举一反三,深化开展燃气领域安全整治。城镇燃气专业安委办(市综合执法局)要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要组织对燃气公司、充气站进行地毯式执法检查,加强对燃气企业及液化气销售网点的安全监管。市交通运输局要立即对燃气动力客运车辆开展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瓶装燃气运输车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要立即组织开展车用气瓶充装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加强对车用气瓶相关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管,依法打击使用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市应急管理局要立即组织对涉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危险货物充装的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同时继续加强对工业企业自建燃气设施和燃气使用情况的安全监管。市商务局要立即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并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公用事业集团等燃气经营单位要立即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燃气生产、充装、运输、经营、储存、使用、钢瓶检测、报废、销毁等各环节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地安委办和燃气专业安委办要迅速落实整治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安委办将结合岁末年初明察暗访对各地各部门燃气领域安全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的,将进行通报。

各地各部门于1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城镇燃气专业安委办(市综合执法局),市城镇燃气专业安委办汇总整治工作情况后报市安委办。


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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