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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推进企业自建燃气设施安全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2-10-24 09:2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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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工业企业自建燃气设施安全,自去年6月份开始,绍兴市安委办牵头开展工业企业自建燃气设施整治工作,按照“稳大局、去存量、控新增”的原则,强化“一企一档”清单化整治,确保生产与安全齐头并进。

一、能通尽通,最大限度减少自建设施

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工业企业自建燃气设施深化整治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31号)要求,制定我市工业企业自建燃气设施整治方案,全面摸排自建燃气设施企业126家,联合经信、综合执法部门加强指导,为燃气管网覆盖区域内的企业改用管道天然气“亮绿灯”,并推动有条件的企业技改提升。截至目前,已有72家企业完成管道天然气改造或技改提升,基本解决自建燃气产生的风险隐患。

二、应检尽检,专家诊断确保使用安全

对一时无法改造的54家自建燃气设施企业,要求全部落实安全设计诊断和安全评价。市应急管理局积极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指导服务,对标“自建燃气16条”开展全面排查,共检查发现问题隐患400余条,指导企业落实相应整改措施。

三、层层把关,确保新增设施安全可靠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企业自建燃气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燃气设施项目建设。新建项目由发改、经信部门负责项目核准(备案);由建设部门负责消防验收;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特殊设备安全;由交通部门负责燃气运输安全。全面压实企业主体和供气单位责任,确保两方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确保设施运行稳定、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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