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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召开省属以上在绍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日期:2021-11-23 10:1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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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下午,市安委办召开全市省属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通报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和中央、省属在绍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部署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黄立枫参加会议。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丁志旺主持。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区、县(市)安委办主任,以及150家省属以上在绍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5家事故企业和施工项目部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始终处于严峻形势,特别是工矿企业、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反映出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未建立,存在赶进度抢工期忽视安全等问题。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工作仍有漏洞,“属地政府不敢管、企业不让管”现象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城市建设加快,一些新问题不断出现,地下施工、立体交叉作业等新情况、新问题带来新的安全生产压力。

会议强调

省属以上在绍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安全管理新方法新手段,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正确看待安全生产与效益的关系。

二要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切实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基础建设,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定期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地、各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联动配合,齐抓共管督促指导省属以上在绍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要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优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自查自报自纠机制,谨防安全风险外溢。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执法问责,落实“行刑衔接”,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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