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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沿街店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18 14: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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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1月7日,上虞区曹娥街道舜杰路118号店铺发生火灾,造成三人死亡。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发生,根据1月8日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和市领导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沿街店铺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沿街店铺,重点是餐饮、超市、足浴洗浴等生产经营性场所。

二、排查整治时间

2021 年1月8日至2月8日,为期一个月。

三、排查整治内容

重点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突出排查沿街店铺安全生产经营情况:

1、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行为,厨房、夹层等重点部位是否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高负荷的电气设备,燃气设施(瓶装煤气及管道)是否保持完好、是否通过定期检测。

2、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现象。

3、店铺外立面是否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影响消防救援。

4、店铺内配置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

5、店铺内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6、员工安全知识是否掌握,是否熟悉灭火、逃生等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树立“隐患即事故”意识,深刻吸取“1·7”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1+X”专业安委会(办)的职责,各司其职抓好安全监管。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全面开展排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排查整治要形成清单,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构成挂牌的一律挂牌,构成处罚的一律处罚,构成停业整顿一律停业整顿,对经停业整顿仍不合格的,要一律予以关闭。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排查整治情况和排查整治汇总表(见附件),于2月5日通过钉钉报市安委办。




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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