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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四举措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发布日期:2018-07-30 16:5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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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全面实现依法行政,绍兴市安监局四举措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一是科学编制“执法清单”。根据辖区产业结构实际,科学编制危险化学品生产、涉可燃爆粉尘、一般工贸等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并且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对清单内容进行调整。通过实施检查内容清单化,规范执法行为,实现精准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二是及时修订行政处罚办案流程。修订并发布行政处罚办案流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为,实行行政处罚调查与决定相对分离的制度,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有效监督。

三是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成立由局长任主任,科技法规处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主任,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主任,办公室、科技法规处、监管处、综合协调处、职安处、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并邀请纪检组派员参与监督。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

四是开展案卷评审。严格要求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版)执法文书式样,并规定每年两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行执法案卷质量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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