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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立即部署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8-12-04 16:5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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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河北张家口“11·28”事故教训,绍兴市立即行动,徐国龙常务副市长第一时间批示要求,关注原因,对照绍兴市实际,立即部署检查防范工作。市安委办于11月28日专门印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隐患大排查。

一、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行驶及厂区外停放的安全管控,安监部门加强对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环节的监管。各级政府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督促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和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二、要求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隐患排查。一是排查运输车辆安全设施。严格按照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GPS监控,确保能正常使用。加强运输车辆检测检验,年度审验,禁止不合格车辆上路。液体危险品罐车需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二是排查装卸环节安全状况。督促各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装卸时查验运输车辆的资质,标志标识,检查运输车辆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严禁超装、混装、错装,装卸区落实防雷防静电措施,并做到监控全覆盖。三是严格加强运输车辆停放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进入厂区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区、社会车辆等保持安全距离。对过境车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开展隐患排查情况于12月7日前报市安委办。

三、要求提升事故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协作联动机制。公安、道路交通、安监、消防等部门制定应急救援快速反应处置制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现场处置预案,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一旦发生事故,确保能快速反应,有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施救,减少事故损失,降低事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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